信息公开
IMPORTANT INFORMATION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公开行为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正盛房地产有限公司。
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内容,主要包括:工商注册登记等企业基本信息;需要及时公开的重大事项;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。
第四条 信息公开原则
(一)遵循依法、客观、及时和保密原则,不得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(二)不得涉及国家机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,不得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第二章 公开内容
第五条 年度公开内容
(一)企业基本情况。
(二)集团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(三)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对企业影响。
第六条 需要及时公开的重大事项实行临时公开。
第七条 除本办法明确必须公开的事项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或科研等特殊需要,依法书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。
第三章 信息公开流程
第八条 信息公开流程
(一)按照要求编写信息文件材料。
(二)公司内部审核。
(三)涉及重大信息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。
(四)按规定公开发布。
第四章 公开方式
第九条 信息主要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统一部署进行公开,同时也可通过张贴公示等其他方式公开。
第十条 通过职代会报告等方式,实行企业内部信息公开,方便公众查阅信息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山东正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山东正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